教育部公示:黑龙江东方学院举办者变更
1549 0

孙肖肖

2023/6/17 13:51:59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拟核准黑龙江东方学院举办者由“孟新、尚鹤翔、刘式勤、周长源”变更为“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8日至6月22日。公示期内,如对上述变更存在异议,可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扫描件)的方式实名反映。教育部将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发展规划司
  邮  编:100816
  联系电话:010-66096781
  电子邮箱:mbjyglc@moe.edu.cn
  教育部发展规划司
  2023年6月8日

热门主题

  1. 艾美疫苗2024秋季校园招聘

  2. 李立国:发挥高等教育龙头作用 加快建设教育强国

  3. 学校与区域、兴趣与专业、专业与职业——高考志愿填报要重视匹配度

  4. 贵州又增一所省部共建高校!

  5. 2023全国教育数字化现场推进会:大力推进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加快建设教育强国

  6. 教育强国战略咨询会(中部地区)、教育部与湖北省会商会议在武汉召开

  7. 教育部:提醒考生谨防“高价志愿填报指导”诈骗陷阱

  8.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50个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典型案例

  9. 2023年上海高考成绩6月23日公布

作者最新文章

  1. 教育部公示: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变更办学地址

  2. 教育部:严防就业数据失真 重点核查“被就业”“花式签约”等问题

  3. 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 中共教育部党组印发通知对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精神作出安排

  4. 报名强基计划,考生千万别忘了“确认”

  5. 教育部与北京市会商会议、教育强国战略咨询会(京津冀地区)在京举行

  6. 6月1日起 北京户籍高考考生可走绿色通道快速办理居民身份证

  7. 全面振兴中西部高等教育“兰州倡议”发布

  8. 高考志愿填报,理解规则,用好规则

  9. 【嘉宾更新】关于举办“2023全国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产教融合发展大会暨全国职业院校电子信息系主任年会”的通知

论坛帮助 会员认证 投诉建议 联系我们
浙ICP备19038669号-1 联合校园 @2021 unuid.com